发布日期: 2014-01-15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一、 交易对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社会保险中心。
二、 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诚信和公允的原则,交易的定价标准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定价标准。
在本次交易定价过程中,定价所使用的数据来源均真实可靠,精算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严格遵循精算原理,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各项规定。
根据业内广泛经验和精算理论原理,我公司计算出的费率具有充足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三、 交易目的
与国电集团社保中心签署了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为其成员投保一揽子人身保险计划。
四、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该交易已于2012年3月9日经董事会审批通过。
五、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导致我公司2014年度保费收入增加约7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