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3-08-29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3〕2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一、 交易对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社会保险中心。
二、 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诚信和公允的原则,交易的定价标准和收费原则上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定价和收费标准。
在本次交易定价过程中,定价所使用的数据来源均真实可靠,精算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严格遵循精算原理,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各项规定。
根据业内广泛经验和精算理论原理,我公司计算出的费率具有充足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三、 交易目的
与国电集团社保中心签署了瑞泰悦享人生团体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
四、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该交易已于2013年5月30日经董事会审批通过。
五、 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导致我公司2013年度规模保费增加2亿元。